高敏感族別急著大發雷霆!不如先分析自己怒氣背後的原因

2021031911:07
高敏感族別急著大發雷霆!不如先分析自己怒氣背後的原因

有某些衝突是你所無法避免的,因為避免的代價太高了,如果你不劃清界線,而選擇面對那些衝突,你將發現你的個人空間受到局限了。不過,有些衝突是不必要的,因為只要改變態度,或許便足以解決難題,正面衝突也顯得多此一舉了。

每當覺得自己越來越生氣,我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檢視我怒氣背後的想法,說不定我之所以憤怒是因為自己曲解了現實,只要修正錯誤後,我怒氣立刻全消了。

有一次,我某個星期五下午在等著收一封重要的電子郵件,網路連線卻在這時故障了。隨著時間過去,我越來越不耐煩。時間繼續流逝,我開始想像網路的維護小組說不定已經提早下班,興高采烈去過週末假期了,說不定他們已經出去狂歡,我卻還氣呼呼枯坐在這裡等他們回覆。我腦海裡浮現了一群年輕人去參加派對的模樣,我心情怎麼也平靜不下來。

一意識到自己的想法後,我換了個畫面。我想起我兒子10多歲的時候,只要電腦出狀況,他就非常困擾,接著我想像幾個年輕人正在努力搶修網路,我看到他們為了及時修復而忙得滿頭大汗,我的怒氣瞬間下降到我能夠應付的程度,我現在有辦法先專心做別的事情了,網路也在一個鐘頭後恢復正常運作。

把事情視為個人恩怨

大多人偶爾會犯的錯,是把事情視為個人恩怨。簡單來說,基本上就是表示你很容易認為,別人之所以做了那些事,不知怎麼地是為了和你作對或為了惹你發火,這是一種有點幼稚的自我中心想法。這種情況下,我們像小孩子一樣,認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因而忘記了別人之所以做了那些事,最有可能是因為他們自己內在狀態所導致,所以我們並不是他們宇宙的中心,反而他們自己才是他們宇宙的中心。

譬如說,我兒子和我相約見面,他卻遲到了。我內心開始想著「兒子遲到了,因為他不尊重我,他不在乎我的時間。」但我兒子可能是因為太投入某件事,結果太忘我,完全忘了時間,我自己也很容易這樣,這是我遺傳給他的,開始這麼想以後,我不氣了,反而快樂了起來。

如果不確定我和憤怒有關的這些想法是否正確,我有時候會直接詢問我生氣的對象(如果和對方夠熟的話)。這種情況下,我會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對方,等到確認我的想法正確無誤後,才會表達出我的憤怒。

舉例說明,有一次,我說:「每次我來找你,你整個家裡都亂七八糟,我連個能坐下來的地方也沒有,你明明知道我多麼在意整潔這件事,我心想你並不怎麼關心我的需求。」對方的回應可能類似:「我知道你喜歡什麼都乾乾淨淨整整齊齊,但我也知道你真的很需要我的陪伴和關注。由於今天白天工作壓力特別大,比平常大很多,所以我選擇先去慢跑一圈,這樣我腦袋裡的很多想法就不會對你造成負擔,現在我很放鬆了,真的可以好好聽你說說你最近的事了。」

不用說也知道,這種情形下,我的怒氣頓時一掃而空,我也因為免去了一場吵架和恐怕會鬧僵的氣氛,而感到如釋重負。

憤怒可能是不切實際的期望所導致

我曾經有一次對我的保險公司非常生氣,一面在家裡激動來回踱步,一面想著該如何向他們投訴,我內心翻騰不已,心中唯一一個揮之不去且真的令我很激動的想法如下:「我繳錢給保險公司已經繳了這麼多年,現在終於需要他們理賠了,理賠金額居然少得可憐」,我緊接著的下一個想法是「我被耍了」。

有時候你的想法會在你內心裡一直兜圈子,因而激發出各種不同情緒。說不定你發現你很容易就認定你的想法是正確無誤的,而要是你繼而任由自己被內心想法所激起的這些特定感受盲目牽著走,你很可能結果耗費了很多精力在憤怒和衝突上。

想法會激起情緒,趁著自己隨這些情緒起舞之前,將想法徹底檢視一番,真的是很值得的。我們通常並不想和自己的想法拉開距離,管它浮現什麼想法或感受,順著它們率性而為,實在簡單多了。讓自己保持距離意味著必須集中注意力到某種程度,向後退一步,觀察你正在做什麼,彷彿自己是個旁觀的局外人。

幸好,我還沒投訴就先做了這件事,我花了一段時間思考保險公司的實際營運方式,以及我此刻和他們之間的歧見。這時我才發現,我的憤怒乃是源自於錯誤的期待,因為我沒清楚意識到現在實際的情況為何。

三思後,我能明白保險公司的營運方式並不像銀行,銀行客戶存多少進去就能領多少出來,甚至還有利息,保險公司花很多錢在行政人員和理賠專員等人員的薪水上,所以你繳給保險公司的錢,不能視為投資,你不能期望從中獲利,你是花錢買一種安全感。一旦從這個角度思考後,我的怒氣降到一個我能夠掌控的層級,因此我又能好好專心工作了。

如果你有很多精力是花在生氣上,有可能是因為你對現實的認知需要調整了。比方說,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個理應受到特殊禮遇的人,那麼你人生中注定要經常感到失望了,如果你認為幸福和快樂是你有權利要求的事,也同樣要失望了。

丹麥漫畫家妮可琳‧薇德林(Nikoline Werdelin)受訪時曾這麼說過:

把快樂視為一種能長期恆存的事,是我們從小到大所學到的一種最具破壞性的觀念,一如「完美」一詞,快樂是一種不太可行的概念,因為它稍縱即逝。反而我們一出生就該有人告訴我們:「哈囉,歡迎,我只想告訴你,你現在所來到的這個地方有時候真的會把你嚇壞,你將覺得自己像個膽小鬼,你將覺得自己被某人或某事物出賣了,有時候你會很快樂並體驗到些許親密感──前提是如果你非常非常幸運的話──而如果你學會閱讀識字,那麼你將永遠不會真的很寂寞。」

但我們成長過程中的體驗並非如此,這便是為什麼遲早有一天,注定要感到很深的失望,並意識到快樂並不持久。你錯愕不已,很快就發現日復一日的生活中其實充斥著焦慮、憤怒和誤解。

(此文摘自《PASSIONER, Atten stafetsamtaler》,作者:彼得‧厄維‧努森Peter Øvig Knudsen,Gyldendal出版社,1998年出版)

我之所以選擇摘錄這段訪談,是因為相較於如今大家十分注重的「當一個快快樂樂的人」,我認為這段訪談提供了很有意思的對照。我們一天到晚在廣告上看到幸福家庭的畫面,因此要是我們的人生未能達到一個快樂的人所該達到的標準,我們便很容易怪罪自己,或譬如可能怪罪我們的另一半。

婚姻關係中許多問題之所以產生,往往是因為一方或雙方不如他們所預期的快樂,而實在太容易就把過錯怪到另一半頭上了。